「勝利條件」修訂間的差異
跳至導覽
跳至搜尋
(→以下為討論) |
|||
行 6: | 行 6: | ||
於 2010年8月1日 (日) 08:24 的修訂
人側勝利條件
將人狼、妖狐和子狐全滅
狼側勝利條件
殺死妖狐和子狐,並使人數和狼數相同或比狼數更少。
(子狐和大狼同時存活是狐勝,詳看[1])
規則上子狐和大狼同時存活應為狼勝,上述記錄應為程式錯誤。(by reswantur)
現在這頁是要以現實bug結果來寫,還是要用設定來寫?(by patchouli)
子狐和大狼同時存活狼勝記錄:http://diam.ngct.net/old_log.php?log_mode=on&room_no=20000&reverse_log=on&heaven_talk=on
懷疑狐勝記錄是開GM場導致的程式錯誤,在下認為此處應以規則為準。(by reswantur)
先不要改頁面,請到上面的討論的頁面討論。(by patchouli)
(Des)大狼勝子狐啦!!(3次子狐被大狼砸爆的紀錄)該狐勝紀錄為test伺服器非鑽石 鑽石為狼勝(perato)
狐側勝利條件
人狼全滅時 或 人頭數目跟人狼數目相同或是更少時(即人側勝利條件和狼測勝利條件),妖狐 和/或 子狐 存活則勝利。
(子狐和大狼同時存活是狐勝,詳看[2])
規則上子狐和大狼同時存活應為狼勝,上述記錄應為程式錯誤。(by reswantur)
(Des)請注意子狐勝雙普狼
簡單來說 狐>大狼>子狐>狼>人(perato)
戀側勝利條件
1.同側戀無戀勝,為原側勝利條件。
2.異側戀人必須雙人存活至場上剩四人以下。
人數和狼數算法
狼數:人狼、大狼。
人數:人側職(包括貓又)、狂人、背德。
不屬於人數或狼數:妖狐、子狐、GM。